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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维朗,男, 1963 年 9 月出生,大学法律毕业,中共党员, 1989 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曾办理各类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经济、知识产权等案件,尤其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,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方面有诸多成功案例。现任浙江三港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宁波市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主任、宁波市企业品牌保护协会理
事、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副会长、宁波市科技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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询专家、中国管理科学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、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。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、宁波市优秀律师,有关学术论文多次在省市研讨会上获奖。
专业资格:
1990 年经司法部全国统一考试,获律师资格。
1998 年通过国家人事部、经贸委、司法部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,获首届全国法律顾问资格。
2002 年通过国家证监会考核,获上司公司独立董事资格。
专业特长:
企业法律顾问工作,曾担任企业总经理工作,熟悉企业生产、经营管理,在企业投资决策,项目谈判、营销管理,知识产权战略及经济合同管理、债权债务处理方面,有丰富实践经验。
知识产权法律业务,曾办理多起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、商业秘密等纠纷案件。尤其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有独到见解。
重大刑事案件辩护。曾对多起刑事案件作无罪、罪轻的成功辩护。
知识产权方面成功案例:
1 、宁波韵升诉深圳东耀电子、香港诚辉国际有限公司等专利侵权案。
2 、北仑药化厂诉中国一汽无锡厂等专利侵权案。
3 、帅康电器等与国家专利复审委专利行政案。
4 、上海醉美公司诉宁波醉美商标侵权案。
5 、瑞宝国际诉慈溪永胜公司商标侵权案。
6 、上海步升公司音像制品著作权案。
7 、武汉石鸿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。
8 、宁波长城卷尺诉宁波巨人商业秘密案。
9 、奉化市工商局与邬友明商业秘密行政诉讼案。
知识产权方面主要著作:
1 、《专利侵权抗辩若干法律问题》获中国当代优秀管理论文一等奖
2 、《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》,东南大学入选论文
3 、《商业秘密侵权与律师辩护》,省律师协会优秀论文
4 、《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》,市律师协会三等奖
5 、《外观设计专利审查中的判断主体与判断标准》,市律师协会三等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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