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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企业法律顾问工作,曾担任企业总经理工作,熟悉企业生产、经营管理,在企业投资决策,项目谈判、营销管理,知识产权战略及经济合同管理、债权债务处理方面,有丰富实践经验。

2、知识产权法律业务,曾办理多起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、商业秘密等纠纷案件。尤其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有独到见解。

3、重大刑事案件辩护。曾对多起刑事案件作无罪、罪轻的成功辩护。

 

胡维朗( 律师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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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红星、赵坤侵犯著作权案    [2005-2-2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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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政美等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案    [2005-2-2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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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味金等假冒注册商标案    [2005-2-2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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擅自复制他人软件被判赔偿五十万元    [2005-2-2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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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于商业目的使用他人设计的试题构成著作权侵权    [2005-2-26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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